3S全系列產品符合 NDAA & TAA

3s ndaa

國防授權法(NDAA)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法條明確禁止任何美國政府機關使用華為或中興公司等中國大陸公司所生產的科技產品

INTRODUCTION

《國防授權法案》(NDAA) 禁止美國聯邦政府機關購買或安裝禁購的5間中國企業(華為、中興通訊、海能達通信、海康威視、大華科技)及其特定的影像監控產品供應商、系統供應商以及組件(晶片)供應商之設備與服務、禁止使用華為海思芯片等基本組件。

NDAA SUMMARY

◆ 禁止任何政府機構購買或簽約購買由以下(等)公司生產的“影像監控產品設備(含半成品)” :
● 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公司
● 大華科技公司
…等

◆ 禁止任何政府機構購買或簽約購買由以下公司生產的“電信設備” :
● 華為技術公司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等

◆ 禁止任何政府機構購買或簽約購買由以下公司生產的“組件/晶片” :
● 海思半導體有限公司
…等

3s taa

貿易協定法(TAA)
Trade Agreements Act

3S的產品在指定允許核可的國家清單裡【臺灣】所生產製造
3s taa